◎FORFAITING之基本條件
由於FORFAITING是屬於一種國際性的金融服務,在操作上有些基本條件:
- 票據的付款必須是遠期的期限,惟期限長短影響買斷額度與否, 則依買斷行對進口國之風險評估而定。
- 買斷進口風險通常泛指:
* 國家風險
* 開狀或承兌銀行風險
* 一般企業公司風險
- 融資貨幣為美金或其他國家主要貨幣。
- 在亞太地區最普遍的買斷票據為遠期信用狀項下業經承兌之遠期匯票(BILL OF EXCHANGE OR DRAFT),其他可接受的為進口商發出之遠期本票(PROMISSORY NOTE)或經進口商承兌之賣方匯票,若買方之信用風險不被買斷行所接受,由買方之往來銀行加以保證或承兌,亦可考慮。
◎如何進行FORFAITING
- 出口商先將預備出口之買賣交易條件,例如開狀銀行、金額、期間等資料(最好能供信用狀影本)告知本行,以便詢問買斷行,是否收買該開狀銀行承兌之遠期付款票據。
- 買斷銀行依據遠期信用狀內之開狀國家及銀行之信用等相關資料,評估收買額度,同時向出口商報價(通常是市場資金成本加上開狀行風險係數)並確認買斷之意願,出口商如同意,則簽具「信用狀讓渡書」,將信用狀項下出口文件債權賣斷予買斷銀行。
- 出口商出貨後將出貨單據交予銀行,銀行再將該文件提示予買斷行,由其寄交開狀行承兌。
- 開狀行承兌後(約12-14天)將發出承兌通知書予買斷行。
- 買斷行接獲承兌通知後,其「買斷」約定即行生效,即依出口商同意買斷之讓渡書進行買斷,將該應收票據予以貼現買斷,並將票款淨額撥付出口商指定之帳戶內。